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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魏村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9-03-2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杨建新

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需全体师生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1、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2、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3、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组织教师负责。

4、学校财产、消防、交通、食品、建筑的安全工作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及相关安全监督员负责。

5、食堂安全,如出现事故则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相应的责任。

6、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对本功能室负责,为本室第一责任人。

7、教辅人员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为本人所管理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8、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杨建新为第一责任人。

9、学生在课间的安全工作由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值日领导为当天第一责任人。若为外界冲击,则当天的值班门卫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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