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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村中心小学给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10-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唐亚君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省、市、区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以下实施要求: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7.各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9.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10.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11、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 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和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新北区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定如下工作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工作重点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上学期重点抓违规招生入学,本学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违规举行考试。 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每学期统一考试,一二年级不超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禁止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

(二)违规进行考试排名。对学生考试不进行排名;禁止以各种形式公布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等;不得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三)违规分快慢班。学校实行均衡分班,不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四违规超前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安排各年级每个学期所学科目、课时和教学进度,不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严禁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在职教师不开展有偿补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严禁学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学校严格执行“阳光食堂” 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8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920日)

学校结合前期及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带领教师深入学习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新北区教育局《新北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刻领悟上级下发的规范办学文件精神,同时借助校园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等平台,加大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深入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具体内容及重要举措,引导他们积极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严格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认真对照新北区教育局《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项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学校针对治理的6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学校将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列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与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责任落实到学校每个管理干部、每个教师身上,转化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抓好师德教育,提升教师思想境界和法纪意识。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的落实与完善,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决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要求。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强化榜样引领,弘扬师德大爱,传递教育正能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家长学校、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教育网站等途径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注重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19-85710013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中心小学

                                                                                              2019年10月

                                                        

回  执

我已认真阅读《给家长的一封信》,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要求及魏村中心小学的工作重点及实施步骤已知悉。

班级                家长姓名               学生姓名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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