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入园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原则。
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各幼儿园6月22日发布招生通告,7月15日至16日办理报名手续,7月20日公布入园新生名单。
1、具有新北区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幼儿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需凭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户籍不在新北区的幼儿如何入园?
答:需带好以下三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咨询申请:
(1)户口簿、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
(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幼儿园收费有什么规定?
答:各幼儿园根据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低保对象子女入园,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02〕284号)精神,酌情减免。
二、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新北区户籍的儿童。
时间安排:
(1)6月22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7月15日至16日,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7月22日,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7月2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
(5)7月27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6)8月15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具有新北区小学所在学区户籍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新北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不动产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4、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6、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7、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8、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若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除上述情况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9、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10、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家庭已购买唯一新建住宅房,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由新建住宅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1、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2、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本年度(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仍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小学入学。
13、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小学入学。
14、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适龄儿童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小学入学。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儿童如何报名?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1)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按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积分入学。(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春江镇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
(2)未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除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春江镇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外)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身份证(监护人)、户口簿等身份证明;②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③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资格预审、科学安排”的原则执行,家长需提前准备齐全所有材料,按指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审核材料,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底7月初。(注:具体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相关材料审核由公安、人社和学校分工负责)
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友情提醒: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通过回原籍等方式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答:居住在本区的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如有房产,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
异地引进高级人才是指市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子女申请就读时,需带好以下材料:(1)房产证或暂住地居住证;(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电子备案表;(4)常州用人单位异地引进高级人才证明;(5)与常州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初中入学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新北区户籍的小学毕(修)业生或在本区小学毕(修)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时间安排:
(1)6月22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6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报名。
(3)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7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8月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8月1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公办初中入学以免试、就近为原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统一安排学生到学区初中就读,一般情况下学生家长不需要自己到初中联系。
有新北区户籍但在常州市以外的小学就读,如果要回新北读初中,凭户籍簿、房产证和学籍卡(由就读小学从学籍系统中打印、盖有学校印章)的原件、复印件,于六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节除外)、7月11日上午8:30-11:30,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一张学生本人2寸彩照。咨询电话:88102061转805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提前到解放路小学门卫办理登记预约。
民办初中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1、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是否有限制条件?
答:民办初中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2、民办初中的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民办初中招生流程分三步:
(1)公布简章。6月22日,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自主报名。6月28日至30日,有报名民办初中意向的本区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简章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初中录取。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录取结束后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民办初中报名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1)报名民办初中,必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家长还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2)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3)学生在民办初中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初中就读。家长和学生应慎重报考。
(4)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初中。目前,我区学生学籍已采用电子化管理,民办初中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在某所学校一旦确认,其报名的通道便自动关闭,以杜绝多头报名现象。
新北区入学咨询电话:85127250,85127715 ,85127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