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课程教学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教科室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2、教科室应立足于培训,着眼于防范。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切实提高本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防范力度,营造一个时时讲安全,处处有防范,人人有意识的良好氛围。
3、按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的要求,把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教师。使每位教师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和运用应急处置预案。
4、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安全教育活动。
5、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情处理。
6、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