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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村小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杨建新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省市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2022年新北区教育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我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全面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我校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上半年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和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部署、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伟

副组长:徐志宏  黄华萍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建立本校校园安全“四个一”(即一校舍档案、一隐患排查清单、一安全台账、一应急预案)工作情况,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学校教学楼、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情况,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应急管理和健全应急预案情况。

工作重点如下:

(一)校园落实教育局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建立各岗位落实主体责任制情况,落实“四个一”工作情况,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二)建立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瘫痪、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内电气产品、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隐患,对校舍违规使用的易燃有毒材料必须整改更换。

(三)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学校存放危化品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四)检查校舍安全,小学两幢C级校舍落实严格的检查制度和检查流程,每月定期检查,留下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五)检查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防汛物资是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过本职业身体健康体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校园内运动器械和大型玩具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七)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安全知识进课堂”是否有效落实,是否保证课时,有计划、有教案、有教师、有试卷,是否开展防溺水、防集体踩踏、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反暴恐、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工作。

(八)检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九)检查学校“三防”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加强安全防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防卫器械,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问询等制度,安保人员执勤时是否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是否会使用防卫器械、一键式报警装置,学校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实施步骤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年5月底前):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校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学校自查自整和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排查整治阶段。各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整,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2022年1 0月至2022年11月):部门联动分类整治。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为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学校再次进行督查,重点是跟踪抽查学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学校,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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